曹春华律师,河南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指导老师,主办律师。中国民主同盟盟员,河南省法学会会员,民盟河南省委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。从业十多年以来,勤于思考,严谨执业,处理过千起非诉和诉讼案件。对房地产、公司企业、合同纠纷、医疗事故等法律事务有着浓厚的兴趣和较深入地研究,并办理多起民事、经济等重大法律案件,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。在刑事方便也有有突出的成绩,在合同诈骗罪,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挪用资金罪,电信诈骗等案件方便有丰富的办案经验,成功创建了大案律师团,任职常务副主席,主办较有影响的案件。良好的职业素养、突出的成绩,勤勉敬业精神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。本律师愿以“专业队伍、专业意见、专业努力、专业效率专业评价”为服务宗旨。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专业、优质、高效的法律服务。